根据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4〕10 号)、《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暨《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2018〕16 号)、《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教师〔2018〕17 号)和《四川省教师职业道德准则》有关精神,遂宁校区管理学院于2024年12月10日上午在2教407传达校区关于师德师风教育学习专题会,严守师德师风红线。管理学院院长、党总支副书记杨端主持会议并讲话,副院长李小龙、综合办主任刘祥玲、储备干部邱月及全体辅导员参加会议。

会议结合《四川文轩职业学院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恪守职业道德“底线”的通知》(川文职院〔2021〕69号)文件,明确指出学院教职工“十要”、“十不得”和“十禁止”的相关规定。杨端强调:师者,身正为范,作为教育行业工作的践行者,不仅应当坚定政治方向、自觉爱国守法、关心爱护学生,更要以身作则、言行雅正、坚守廉洁自律,方能传道受业解惑。同时,杨端也列举国内高校相关案例,并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指出现阶段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求全体辅导员认真领悟会议精神,加强学习。
杨端进一步指出,师德师风建设是学校高质量发展的基石,每一位辅导员都应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为学生树立良好的榜样,并将师德师风建设融入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与职业能力。必须筑牢底线思维,坚决不得触犯“十不得”以及“十禁止”的相关规定。管理学院对师德失范言行实行“一票否决”制,同时建立严格的问责机制,坚持权责对等、分级负责、层层落实、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原则,对未履行职责的辅导员进行严肃处理。

本次会议为全体辅导员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指明了方向,注入了动力,同时也为学院持续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通过此次会议学习,辅导员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师德师风不仅是教育事业的核心价值所在,更是培养新时代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根本保障。管理学院将以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积极的态度、更加扎实的行动践行师德师风,将高尚的职业操守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共同书写学院发展的新篇章。
编辑:管理学院